買賣房 未實價登錄將罰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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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
行政院會昨天通過「平均地權條例」與「地政士法」修正草案,明訂不動產交易將採實價登錄,卅天內未依規定登錄者,可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,並可按次處罰;交易若委託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,應由地政士與業者負責登錄申報。

【聯合報∕記者程嘉文∕台北報導】

昨天通過「平均地權條例」與「」修正草案,明訂將採,卅天內未依規定登錄者,可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,並可按次處罰;交易若地政士或者,應由地政士與業者負責登錄申報。

行政院長表示,推動是落實馬總統的政策,以符合社會期待,改善資訊不對稱情況;這兩項法案與先前已送立院的「管理條例」,合稱為「」,行政院將盡速送至立院,排入優先法案。

目前國內,多半透過不動產業者進行或是由買賣雙方自行議定,外界往往難以了解,易產生哄抬價格的交易糾紛。

文章轉載自:udn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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