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房的錢是大部分人一生的心血,但你知道你買了些什麼嗎?你買的「房屋面積」分為「專有」和「共有」2部分:共有部分就是大家熟悉的公設比,專有部分包含主建物和附屬建物。
其中,附屬建物含陽台、雨遮和屋簷。內政部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》內有載明,附屬建物要將上述3項各自登記坪數,但是除陽台外,其餘2個項目不得計入買賣價格。雨遮位在窗戶或開口的上方,屋簷則是從屋頂平台延伸,二者皆具有遮雨、遮陽的功能。看屋時,記得拿平面圖研究仔細啊~
政府最初要求建商將雨遮、屋簷計坪不計價,行政院消保官張英美解釋,將這種鮮少使用的部分,拿來和生活中常使用的主建物賣同樣的價錢,對消費者是相當不公平的。最好的方式是,可以將總坪數減去附屬建物坪數,總價減去附屬建物價格,二者相除得出的單價,才是最具參考價值的。(地產中心/台北報導)
文章轉載自:蘋果日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