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鴻源:實價登錄不是實價課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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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
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制度8月1日上路,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,實際登錄有助於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,不過實價登錄不是實價課稅,目前也沒有實價課稅的規劃。

(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電)制度8月1日上路,長李鴻源表示,實際登錄有助於化,不過不是,目前也沒有的規劃。

攸關成交案件的「地政三法」,也就是管理條例、法及平均地權條例修法,去年12月30日三讀過關,經行政院核定自今年8月1日實施,讓總統馬英九宣示的邁出關鍵一步。

李鴻源受訪表示,不動產制度有助不動產成交案件化,不過,不是,希望大眾不要過度反應。

是否是下一步的推動目標?李鴻源說「目前沒有規劃」。

8月1日施行後,不動產成交案件的權利人(買方)、者,必須在買賣案件辦理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、簽訂租賃契約書後或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,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。

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,不動產買賣成交案件應由買方進行申報,買方若委託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,或委由居間或代理成交,則由者申報,買方不必申報。

王靚琇說,申報人若逾期未申報,、經紀業或未依限改正的買方,可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,呼籲需申報的民眾或業者應注意時效,以免受罰。

文章轉載自:中央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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