遠雄人壽買新莊地 金管會不排除約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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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
金管會盯上遠雄人壽標下新莊副都心土地案,遠雄人壽昨(30)日已依金管會要求函覆提出說明,金管會不排除下一步約談遠雄人壽相關人員到金管會當面說明疑點,以了解這項投資案是否符合金管會的新規定。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邱金蘭∕台北報導】

盯上標下副都心土地案,昨(30)日已依要求函覆提出說明,不排除下一步約談相關人員到當面說明疑點,以了解這項投資案是否符合的新規定。

根據規定,一旦無法提出合理說明,可能會被要求停止購買或限期處分。

遠雄集團上周五(25日)分別以遠雄建設、名義,以總價計122.8億元標下副都心土地,平均每坪177萬餘元,比底價每坪90萬元多出近一倍。由於在2月24日才發布新規定,從嚴規範這項投資舉動,立刻引起的關注。在上周五發函要求在三天內提出說明。

至於以後是否只要標下不動產,都會發函要求說明?官員表示,只要是重大不動產標售案,或社會關注的案件,都會要求業者說明。

2月24日發布的新規定,被視為打擊養地的「緊箍咒」,重點包括保險公司購買素地,若是作為停車場、出租廣告等利用方式,將不再符合「即時利用並有收益」的規定。

並提高買入不動產後的收益率門檻。原本規定,購買不動產後的收益率,不能低於中華郵政公司2年期定儲利率,新規定是還要再加2碼(即0.5個百分點)。目前為1.705%。

文章轉載自:udn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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